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
通知强调,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领导有关讲话精神,遵循市场优先、社会自治优先的原则,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新一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制,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对取消、减少审批部门、合并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尽快按照新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尽快对下放后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加强对下放后实施机关的人员培训和工作督导,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下放管理层级落实到位,准入标准和要求不降低,监管力度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服务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为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局将及时出台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监管制度。